問題編號:[132265]
問題標題:關于郵寄保健品
問題內容:美國寄江蘇南京軟磷脂膠囊保健品數量應控制在多少可免征稅?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答復如下: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對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的監管,照顧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二、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三、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四、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請以業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