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9207]
問題標題:從德國向中國郵寄2兩自行車自己用
問題內容:您好,我現在在德國留學,我在德國給家人買了2輛非電動自行車,想郵寄給中國的家人,自己用,非商業目的,每輛車的買價是749歐(包含德國的增值稅),我想通過德國的DHL郵寄回中國,想問一下,在中國關境還征收關稅嗎,要是征收要征收多少,除了關稅還有其他費用嗎?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進出境郵件中個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稅額的通知》(署監[1994]774號)規定:旅客攜帶或郵寄的個人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原則。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免稅額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 超出的,僅征超出部分。對于準許應稅的物品,除另有規定的以外,均由海關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02年2月9日修訂)估價、征稅。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和限值的,海關將按一般貿易辦理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