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8598]
問題標題:佛像清關
問題內容:從臺灣進口一批佛像,是臺灣個人贈送給廈門廟宇的,沒有相關機構出具的贈送文件。商編是8306299000 或者83062100。這種情況報關的時候是按一般的貨物來報,還是需要提供其他文件,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 來信收悉 一、根據貴單位所詢問題,可能涉及“進出口捐贈物資”或“其他免費提供的進出口貨物”2種監管方式。其中(一)“進出口捐贈物資”監管方式是指境外捐贈人以扶貧、慈善、救災為目的向我國境內捐贈的直接用于扶貧、救災、興辦公益福利事業的物資,以及境內捐贈人以扶貧、慈善、救災為目的向境外捐贈的直接用于扶貧、救災、興辦公益福利事業的物資。本監管方式適用于扶貧、慈善公益性事業的物資,根據海關總署令第90號第七條,扶貧、慈善捐贈進口物資的使用人向其所在地直屬海關申請免稅時應當向海關提供如下單證:1.境外捐贈函正本;2.由受贈人出具的《政府部門或社會團體接受境外扶貧、慈善性捐贈物資進口證明》,并應隨附《捐贈物資分配使用清單》(均為正本,詳見附件2);3.屬于國家規定限制進口商品應提交的有關許可證件(或其他單證)的復印件;4.海關規定應提交的其他單證。(二)“其他免費提供的進出口貨物”是指除已具體列名的禮品、無償援助和贈送物資、捐贈物資、無代價抵償進口貨物、國外免費提供的貨樣、廣告品等及歸入列名監管方式的免費提供貨物以外,進出口其他免費提供的貨物。貴單位可根據實際進口情況,選擇相應的監管方式進行申報。 二、根據貴單位提供的進口貨物商品編碼,目前無特定監管條件。 三、以上答復供參考,具體以現場海關執行為準。謝謝你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