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7807]
問題標題:美國寄來的包關稅和清關費用
問題內容:從美國寄回來的單個包,美國售價大概500美元,請問如何征稅?要繳納多少稅費?可以以個人物品報關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 來信收悉。 一、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關于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的公告》(公告〔2010〕0043),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二、若可按個人物品征稅,則根據材質等適用不同稅率,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海關總署公告2012年第15號)。 以上監管依據供參考,具體以實際監管情況為準。謝謝你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