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7708]
問題標題:能否攜帶IPAD三代入境?是否需要繳稅?
問題內容:我的女兒女婿下個月準備帶兩個孩子從美國回國探親,他(她)們各自都有一個IPAD三代平板電腦,因在國內居住時間較長,為便于與他(她()們所服務的公司聯絡,兩臺IPAD三代平板電腦均需隨身攜帶回國,請問入境時是否需要繳稅?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 第54號公告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IPAD稅率10%)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如您在通關中遇到問題,也可直接咨詢12360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