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6657]
問題標題:你好,從美國回國的中國公民,可以攜帶的物品范圍和價值是按照什么規定?
問題內容:從美國回國的中國公民,帶幾十瓶自己用和送朋友的維生素可以嗎?大概3000元人民幣價值。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海關僅對超出部分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