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1631]
問題標題:個人自用二手薩卡斯關稅
問題內容:你好。我朋友從澳大利亞幫我寄回來一把二手的個人自用的薩卡斯風,薩克斯已經殘舊且不能正常使用,價值大約在人民幣500元左右,請問如果要交稅的話,是按什么標準的呢?謝謝。是二手個人自用已損壞薩克斯風。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www.bgyedu.com答:brucesax: 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規定:1、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2、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3、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4、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另,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25號(關于修訂《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6號(關于調整進境物品稅稅目稅率)的相關規定,對物品進行歸類,確定完稅價格和適用稅率。個人物品行郵稅稅額=完稅價格×稅率。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具體以海關業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