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8841]
問題標題:自用的舊鏡頭郵寄回家要交稅嗎?
問題內容:我在日本工作,把使用的一個舊單反相機鏡頭(不不包括相機,只是鏡頭)通過郵寄回家,要交稅嗎?如果交稅,完稅價格按新的算還是按舊的算?怎樣交稅?委托快遞交?我本人和家人沒辦法去海關啊,太遠了。
報關員考試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lnn396: 您好! 您的問題答復如下:(一)根據海關現行規定,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二)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上的,需征收進口稅。(三)進口稅由我國關境內的收件人繳納,也可委托郵局代理繳納。(四)應征進口稅額=物品完稅價格×稅率。 標準鏡頭(135相機的標準鏡頭焦距為50mm,120相機為75mm,110相機為20mm)的稅額為人民幣1000x10%,其他鏡頭由進境地海關審核后確定完稅價格。您的物品以實際進口時海關審核為準,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