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2091]
問題標題:從香港帶化妝品和一臺iPhone4手機
問題內容:你好!我朋友七月份要跟團去香港旅游,他想在香港買一些化妝品和一臺iPhone4手機,請問能不能帶回來內地?能帶回來的話,回來的時候要交多少關稅?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長沙海關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07年第72號公告及其它有關規定,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總值超過人民幣2000元的物品,須填寫申報單,向海關書面申報,并將有關物品交海關驗核,辦理有關手續。旅客攜運進境屬于國家規定的20種應稅商品,仍應予以征稅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