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1614]
問題標題:出口貨物退貨
問題內容:我司今年出口到韓貨一批玻璃纖維布,因一些肉眼看不到的質量問題需要退貨回國,請問,需要提供哪些資料,退貨手續該怎么辦,流程是怎么樣的,需要提供有資質的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原進口貨物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的檢驗證明書或者其他有關證明文件的話,請問哪些機構屬于有資質的商品檢驗機構?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簡要回答:海關依據買賣雙方的實際合同確定監管方式,對于退運的,應以“退運貨物”的方式報關,需要提供一份原貨物的出口報關單及退運合同(協議),其他的同一般進口報關手續一樣,提供發票、裝箱單及所需監管證件等材料。具體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24號)第三章第四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