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機關、人民團體以及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社會福利事業等單位接受的禮品進境時,如屬于工藝美術品、有紀念意義的物品以及價值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一般物品,進境地海關憑接受單位填寫的進口貨物報關單予以免稅驗放。
對我方上述單位接受的價值在人民幣50元以上的禮品,進境地海關憑接受單位填寫的進口貨物報關單、禮品清單(一式二份)以及廳(局)級以上單位的證明(如禮品為汽車,應提供省級人民政府的批件和進口許可證),辦理驗放手續。對汽車、摩托車以及屬于國家規定停止減免稅的商品,海關按法定稅率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其他物品予以免稅。禮品驗放進境后,海關將一份禮品清單轉交有關禮品收繳單位。
我出訪代表團(組)因公出訪人員攜帶出境贈送的禮品,以及來華工作的外國專家、技術人員攜帶出境我方贈送的禮品,除國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物品外,在合理數量范圍內,海關予以免稅驗放。超過合理數量限額的,海關憑中央、國務院各部委外事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的證明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