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進境旅客應向海關申報,并將申報單證交由海關辦理物品進境手續:
1.攜帶需經海關征稅或限量免稅的《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分類表》第二、三類物品(不含免稅限量內的煙酒)者;
2.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國家(地區)再入境簽證的居民旅客攜帶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機、便攜式收錄音機、小型攝影機、手提式攝錄機、手提式文字處理機每種一件范圍者;
3.攜帶人民幣現鈔6000元以上,或金銀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
4.非居民旅客攜帶外幣現鈔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
5.居民旅客攜帶外幣現鈔折合2000美元以上者;
6.攜帶貨物、貨樣以及攜帶物品超出旅客個人自用行李物品范圍者;
7.攜帶中國檢疫法規規定管制的動、植物及其產品以及其它須辦理驗放手續的物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