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3198]
問題標題:進口報關單放行后刪單
問題內容:老師:你好我們進口一票原木,此票單據進口時未提供“代理協議”給報關行,導致進口報關單和稅單均為單抬頭(稅款已經入國庫),無法正常抵稅;現需要修改報關單收貨單位,同時稅單需要更正為雙抬頭,應該刪單還是改單?怎樣的一個操作流程?這種情況下產生的滯報金可以申請減免嗎?請幫忙給予解答一下,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稅款已入庫的,稅單不能重開。上述情況,請你司向現場海關進口科遞交刪單申請。因刪單造成的滯報金,如符合減免滯報金的規定,則可以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