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動植物檢疫的依據是什么?檢疫的目的是什么? 答:進出境的動植物檢疫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檢疫的 目的是為了防止動物傳染病、寄生蟲和植物危險性病、蟲、雜草及其他有害生物傳入、 傳出國境,保護農、林、牧、漁業生產和人體健康,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
問:動植物檢疫的范圍包括哪些? 答:應實施動植物檢疫的范圍包括進出境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裝載 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裝載容器、包裝物,以及來自動植物疫區的運輸工具。
具體商品如下:
動物:指飼養、野生的活動物,如畜、禽、獸、蛇、龜、魚、蝦、蟹、貝、蠶、蜂等。
動物產品 :指來源于動物未經加工或者雖經加工但仍有可能傳播疫病的產品,如生皮張、毛類、肉類、臟器、油脂、動物水產品,如制品、蛋類、血液、精 液、胚胎、骨、蹄、角等。
植物:指栽培植物、野生植物及其種子、種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等。
植物產品:指來源于植物未經加工或者雖經加工但仍有可能傳播病蟲害的產品,如糧食、豆、棉 花、油、麻、煙草、籽仁、干果、鮮果、蔬菜、生藥材、木材、飼料 等。 其他檢疫物:指動物疫苗、血清、診數液、動植物性廢棄物等(裝載動植物、動植 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質裝載容器、包裝物,以及來自動植物疫區的運輸工具也包括 在此范圍)。
問:需辦理動植物檢疫的進出境貨物,應向海關交驗什么單證? 答:應辦理動植物檢疫的進出境貨物,無論以任何貿易方式進出境,均應辦理檢疫。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均應在辦理海關手續前向動植物檢疫機關報檢,動植物檢疫機關根據有關規定檢疫并簽發“檢疫放行通知單”,海關憑“檢疫放行單” 接受報關。
問:進出境的貨物在哪兒接受動植物檢疫? 答:進出境的貨物應在進出境地的動植物檢疫機關辦理檢疫。但下列情況除外:
進境后需辦理轉關的貨物,除活動物和來自疫情流行國家和地區的仍在口岸檢疫外,均可由指運地動植物檢疫機關實施檢疫。
由內地轉關至口岸的貨物,除活動物在口岸檢疫外,均可在起運地動植物檢疫機關實施檢疫。
問:過境的貨物是否需要檢疫? 答:屬來自疫區的需辦理動植檢疫的貨物,承運人或押運人應當在貨物進境時向口岸動植檢疫機關報檢,海關憑動植檢疫機關簽發的“放行通知單”放行。
問:出口到哪些國家的動物產品需要到動植檢疫機關辦理檢疫? 答:出口到與我國締結動物檢疫及獸醫衛生合作協定,單項檢疫條款的國家的貿易性動物產品,需要到動植檢疫機關辦理檢疫。與我國締約的國家有:朝鮮、羅馬尼亞、南斯拉夫、阿根廷、烏拉圭、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摩爾多瓦、阿塞拜疆、亞美尼亞、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庫曼斯坦、格魯吉亞、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
問:出口到非締約國的動物產品到哪兒辦理檢疫? 答:出口到非締約國的動物產品到進出口商品檢驗局辦理動物檢疫。
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禁止進境的貨物和物品有什么規定? 答:國家禁止下列各物進境:動植物病原體(包括菌種、毒種等)、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植物疫情流行的國家和地區的有關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動物尸體;土壤。因科學研究等特殊需要引進上述1.中規定的進境物的,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國家動植物檢疫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