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0年4月11日起對原產于美國和俄羅斯的進口取向電工鋼征收反傾銷稅,期限為5年。其中,俄羅斯維茲鋼鐵有限責任公司(VIZ-Stal LTD)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為6.3%(詳見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24號)。最近,根據涉案企業申請,決定將俄羅斯維茲鋼鐵有限責任公司英文名更正為“VIZ-Steel LTD”。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7月26日起,對以俄羅斯維茲鋼鐵有限責任公司(VIZ-Steel LTD)為原產廠商名稱申報進口的取向電工鋼,海關按照6.3%的反傾銷稅稅率征收反傾銷稅;對以原俄羅斯維茲鋼鐵有限責任公司(VIZ-Stal LTD)為原產廠商名稱申報進口的取向電工鋼,海關按照“其他俄羅斯公司”24.0%的反傾銷稅稅率征收反傾銷稅。
二、對原產于美國和俄羅斯的進口取向電工鋼征收反傾銷稅的其他事項,仍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24號的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2013年第29號
海關總署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