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海關無紙通關操作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進出口無紙通關作業模式,實現有效監管與高效運作的有機統一,依據總署《通關作業改革指導方案》、《海關通關作業審單操作規范》、《海關無紙通關操作規程》,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無紙通關是利用中國電子口岸及現代海關業務信息化管理系統功能,海關直接對企業聯網申報的進出口貨物報關電子數據進行無紙審核、驗放處理,企業在實貨通關后海關規定時間內補交相關書面報關單及隨附單證的通關方式。該方式改變了海關驗憑進出口企業遞交書面報關單及隨附單證辦理通關手續的做法。
第三條 大連海關無紙通關模式的適用范圍為:
1、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2、非應稅,或應稅且以網上支付方式繳納的報關單;
3、非應許可證件(已經聯網的許可證件除外)報關單,即允許含有與海關通關系統電子聯網的許可證件、通關單等;
4、非禁止、限制或敏感物項;
5、其他適用報關單。
第二章 職責劃分 第四條 大連海關監管通關處是無紙通關業務的信息流管理與監控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制定無紙通關作業操作規范,負責實際監管職能管理及對現場物流監管的監督檢查;
大連海關法規處負責無紙通關的法律咨詢和有關法律事務的處理;
審單處負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海關通關作業審單操作規范》、《大連海關集中審單實施細則》審核無紙通關報關單電子數據;進行無紙通關企業參數庫、通道、邏輯檢控參數及審單輔助參數設置;
企管處負責企業資信情況審查;
稽查處負責享受無紙通關待遇的企業后續管理,建立定期核查稽查制度,打擊利用無紙通關方式進行走私違規情事,為無紙通關提供后續保障;
技術管理處負責系統維護與技術保障;
其它相關職能部門應按職能分工積極配合,做好諸如歸類、價格預審核備案及風險信息的采集維護等工作,為無紙通關管理提供決策依據和信息支持。
第五條 各現場海關、辦事處負責無紙通關貨物的實貨查驗、放行,驗核企業事后補交的有關單證,以及無紙通關物流的實際監控。
第三章 資格評定 第六條 適用無紙通關的企業資格評定,須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通過對企業經營管理狀況、遵守海關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評估,核定企業的規模和資信,在企業申請的基礎上實施審批,并實行動態監管。
適用無紙通關方式辦理進出口業務的經營企業,需符合以下條件:企業為AA類、A類及經海關企管部門評定的高資信企業;
申請及審批流程如下:
1、企業向海關提出《關于應用無紙通關的申請》,并隨附企業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
2、經海關審定后同意開展無紙通關業務;
3、與海關、電子口岸簽定并生效《無紙通關協議書》。
第七條 主管地海關負責接受企業申請,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后報監管通關處(大連地區企業直接向監管通關處提出申請);監管通關處審批并負責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后,報主管關長審定;并負責組織海關、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企業三方簽訂無紙通關協議書。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