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貨物涉及安全衛生、健康、環保,它的應用給現代化社會帶來了不可缺少的好處,但同時有些危險貨物也對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導致各種事故和疾病的發生,因而引起了人類越來越多的關注。國際社會相繼制定規定,對危險貨物實施嚴格的管理。目前,國家對出口危險貨物包括煙花爆竹、出口打火機和點火槍類商品等已正式實施法定檢驗。
一、出境煙花爆竹
煙花爆竹是我國傳統的出口商品,同時煙花爆竹又屬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在生產、儲存、裝卸、運輸各環節極易發生安全事故。為保證其安全運輸出口,我國對出口煙花爆竹的生產企業實施登記管理制度,出口煙花爆竹的檢驗和監管采取產地檢驗和口岸查驗相結合的辦法。
(一)報檢要求
1.出口煙花爆竹的生產企業應向所在地的檢驗檢疫機構正式提交登記申請。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應當按照《聯合國危險貨物建議書規章范本》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生產、儲存出口煙花爆竹。
2.出口煙花爆竹的檢驗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對進口國以及貿易合同高于我國法律、法規規定標準的,按其標準檢驗。檢驗檢疫機構對首次出口或者原材料、配方發生變化的煙花爆竹應當實施煙火藥劑安全穩定性能檢測。對長期出口的煙花爆竹產品每年應當進行不少于一次的煙火藥劑安全穩定性能的檢測。
3.檢驗檢疫機構對異地出口煙花爆竹的檢驗和監管采用產地檢驗與口岸查驗相結合的辦法,凡非本地直接出口的且以集裝箱運往口岸出口的煙花爆竹,憑產地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出境貨物換證憑單》,到口岸檢驗檢疫機構換領《出境貨物通關單》。
4.對在產地直接報關出口的煙花爆竹,產地檢驗檢疫機構簽發《出境貨物通關單》。
5.盛裝出口煙花爆竹的運輸包裝,應當標有聯合國規定的危險貨物包裝標記和出口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登記代碼標記。凡經檢驗合格的出口煙花爆竹, 由檢驗檢疫機構在其運輸包裝明顯部位加貼驗訖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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