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藥品指: 凡各省公費醫療用藥報銷范圍內列明的藥物均屬保險公司醫療險的責任范圍,未列明的均屬國家規定的自費藥品,如大部分進口藥,部分營養滋補藥,中成藥等。 自費診療費用項目指: 根據勞動保障部,衛生部、國家計委的規定,屬被保險人自付的診療費用項目如下:
服務項目類
掛號費、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等;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別護士等特需醫療服務
非疾病治療項目類
各種美容、健美項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型手術等;各種減肥、增胖、增高項目;各種健康體檢;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項目;各種醫療咨詢,醫療鑒定。
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
應用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裝置(PET)、電子束(CT)、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的檢查、治療項目。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和治療器械。各省物價部門規定不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
治療項目類
各類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或組織源;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近視眼矯型術;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
其他類
各種不育(孕)癥、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項目。
此外,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的費用還有:就(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嬰兒保溫箱費、食品保溫箱費、電爐費、電冰箱費及損壞公物賠償費;陪護費、護工費、洗理費、門診焦藥費;膳食費;文娛活動費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