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范本指在外貿過程中,有些外貿企業需要委托加工單位進行合同范本的一切工作。但加工合同范本不是適用于任何企業。
加工合同范本是指在外貿過程中,有一部分的外貿企業需要委托加工的單位進行合同范本的一切工作。加工合同范本的填寫規范如下:
供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需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品名、規格、數量、價格、交提貨日期
二、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及地點:
三、原材料來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貨方法、地點及運雜費負擔:
五、貨款結算時間及方法:
六、包裝要求及包裝物回收辦法、費用負擔:
七、經濟責任:
八、其他:
九、供需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由合同鑒證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并接受
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定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復制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