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報檢企業是指獲得檢驗檢疫機構注冊登記后,接受進出境收發貨人委托,為委托人辦理報檢行為的從事代理報檢業務的境內企業。
二、申請代理報檢企業注冊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金人民幣100萬元以上;
3.有固定經營場所及辦理代理報檢業務所需的設施;
4.有健全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5.有不少于5名取得《報檢員資格證書》的擬任報檢員。
分公司以自己名義申請代理報檢企業注冊登記的,應當取得《營業執照》,具備前款第3、4、5項要求的條件,且總公司注冊資金人民幣100萬元以上。
三、申請代理報檢企業注冊登記程序
1.申請人在“中國電子檢驗檢疫業務網”(網址:http://www.eciq.cn)“代理報檢企業注冊登記”提出申請。
2.完成網上申請后,申請人應當在兩周內向工商營業執照上載明的住所地檢驗檢疫機構(以下簡稱受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1)網上申請打印的《代理報檢企業注冊登記申請書》,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分公司以自己名義申請的,需同時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總公司授權書;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擬任報檢員的《報檢員資格證書》復印件;
(5)代理報檢企業與擬任報檢員簽訂的勞動合同;
(6)企業章程復印件;
(7)營業場所所有權證明或者租賃證明復印件;
(8)申請人的印章印模;
(9)國家質檢總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為一式兩份,并加蓋本企業公章,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同時交驗正本。
3.受理機構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并按規定出具書面憑證。
4.申請人的書面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或提交的電子數據有誤的,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5.受理申請后,受理機構按規定對申請材料內容進行具體審查,對申請人的營業場所和辦公條件進行現場核查,對其有關代理報檢的管理制度進行評審。
6.初步審查合格的,由受理機構將初審意見連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廈門檢驗檢疫局;初審不合格的,由受理機構出具不予許可通知書。
7.廈門檢驗檢疫局根據規定,對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進行審查,并作出準予注冊登記或不予注冊登記的決定。準予注冊登記的,向申請人出具《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并于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代理報檢企業注冊登記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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