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冊(Registration):要求產量超過1噸的所有現有化學品和新化學品及應用于各種產品中的化學物質需要注冊其基本信息,對制造量或進口量大于或等于10噸的化學品和化學物質還應進行化學安全評估并完成安全報告。
(2)評估(Evaluation):評估包括檔案評估和物質評估:檔案評估包括測試草案的審查和注冊符合性審查;測試草案的審查是要求生產量在100噸以上的注冊者或下游用戶提交測試草案,優先處理100噸以上的PBT、VPVB等物質;注冊符合性審查是抽查各噸數范圍檔案的5%,審查提交材料是否符合法規的要求。
(3)授權(Authorisation):對具有一定危險特性并引起人們高度重視的化學品進行許可授權,其中包括CMRs(所有1類或2類致癌物質、誘導基因突變的物質或對生殖有害的物質),PBTs(持久的、生物累積的和有毒的物質),vPvBs(非常持久、高生物累積性物質)等。
外貿知識 (4)限制(Restriction):如果認為某種物質自身、配置品或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場或使用所引致的對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的風險不能被充分控制,且需在共同體層面予以指出,則委員會或某成員國應提交檔案,風險評估委員會和社會一經濟分析委員會在分別考慮了檔案相關部分的基礎上闡明對限制建議的意見,歐委會根據有關程序做出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