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境貨物報檢范圍
(1)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境貨物;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經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出證的貨物;
(3)對外貿易合同約定由檢驗檢疫機構檢驗的貨物;
(4)有關國際條約規定須經檢驗檢疫機構檢驗、檢疫的貨物;
(5)裝運出境易腐易變食品、冷凍品的船艙、集裝箱等運載工具的適載檢驗;
(6)出境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性能檢驗和使用鑒定;
(7)裝載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它檢疫物的裝載容器、包裝物的檢疫。
2、報檢時間、地點
(1)報檢時間
出境貨物最遲應于報關或出境裝運前10天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報檢;出境動物應在出境前60天預報,隔離前7天報檢;出入境的運輸工具應在出境前向口岸檢驗檢疫機關報檢或申報。
(2)報檢地點
出境貨物影子阿貨物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辦理報檢。對有內地運往口岸分批、并批的貨物,應在產地辦理預檢,合格后,方可運往口岸辦理出境貨物的查驗換證手續。對由內地運往口岸后,由于改變國別或地區有不同檢疫要求的、超過檢驗檢疫有效期的、批次混亂貨證不符的,或經口岸查驗不合格的,須在口岸重新報檢。
3、出境貨物報檢的要求
(1)報檢單位必須在檢驗檢疫機構注冊登記,報檢時填寫登記號;報檢員在報檢時應該出示報檢員證。
(2)每份報檢單限填一批貨物,特殊情況下,對批量小的同一類貨物,以同一運輸工具,運往同一地點,同一收貨、發貨人,同一報關單的貨物,可填寫同一份報檢單。
(3)應附資料:合同、信用證、廠檢單或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換證憑單(正本)、包裝性能合格單、發票、裝箱單等;
(4)憑樣成交的應提供成交樣品。
4、出境報檢時應提供的單證、資料
(1)對外貿易合同、銷售確認書或訂單,出口中成藥(蜂王漿、蜂王漿劑、中藥酒等)時,除提供外貿合同外,還應提供購銷合同及中醫藥管理部門的批準證書;
(2)信用證,非信用證結匯的應在報檢單上注明結匯方式;
(3)發票及裝箱單;
(4)實施衛生注冊及質量許可證管理的貨物,應提供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衛生注冊/質量許可證副本,并在報檢單上注明衛生注冊證號 或質量許可證號。同時提供廠檢合格證。
(5)法定檢驗檢疫的出境貨物,外包裝(如:紙箱、木箱、麻袋、集裝箱、塑編袋等)報檢時應提供“出境貨物運輸包裝容器性能檢驗結果單”正本。
5、出境特殊情況,需提供:
(1) 憑樣成交的: 除提交一般性報檢文件外,還需加附成交樣品;
(2) 出境尸體、棺柩、骸骨的報檢,報檢人應向檢驗檢疫機構提供:
①死亡者護照或海員證及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②死亡者證明書一份;
③死亡醫學證明書一份;
④當地政府出具的有關證明一份。
6、出境貨物報檢的變更與撤銷
對已檢的貨物有以下情況時,申請人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1)國外開來信用證修改函,凡涉及與檢驗檢疫有關條款的。
(2)由于生產、運輸等原因造成數、重量變化的。
(3)經檢驗檢疫合格的貨物,已簽發檢驗檢疫證書,需做改動的。
申請變更須提交于變更內容相關的單證,并退回原簽發的證書、通關單等。經檢驗檢疫機構審核同意后,方可變更。經審核不符合規定的,不準變更,可重新報檢。已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的出境貨物,由于生產、貨源、運輸、批文等方面不能出境的,應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撤銷報檢,經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撤銷手續。對已完成檢驗檢疫工作的貨物,不得撤銷報檢。并應按規定繳納檢驗檢疫費。
7、出境貨物報檢單的填寫
出境貨物報檢單所列各欄必須填寫完整、準確、清晰,欄目內容確實無法填寫的以“***”表示,不得留空。
(1)報檢單位:指向檢驗檢疫機構申報檢驗、檢疫、鑒定業務的單位;報檢單應加蓋公章。
(2)報檢單位登記號:指在檢驗檢疫機構的報檢注冊登記號。
(3)發貨人:指本批貨物的貿易合同中賣方名稱或信用證中的受益人的名稱,如需要出具英文證書的,填寫中英文。
(4)收貨人:指本批出境貨物的貿易合同中或信用證中買方名稱,如需要出具英文證書的,填寫中英文。
(5)貨物名稱:按貿易合同或發票所列貨物名稱所對應國家檢驗檢疫機構制定公布的《檢驗檢疫商品目錄》所列的貨物名稱填寫。
(6)H.S.編碼:指貨物對應的海關《商品分類及編碼協調制度》中的代碼,填寫8位數或10位數。
(7)產地:指貨物的生產/加工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地區(市)名稱。
(8)數/重量:填寫報檢貨物的數/重量,重量一般以凈重填寫,如填寫毛重,或以毛重作凈重則需注明。
(9)貨物的總值:按本批貨物合同或發票上所列的總值填寫(以美元計),如同一報檢單報檢多批貨物,需列明每批貨物的總值。(注:如申報貨物總值與國內,國際市場價格有較大差異,檢驗檢疫機構保留核價權力。)
(10)包裝件數及種類:指本批貨物運輸包裝的件數及種類。
(11)運輸工具名稱號碼:填寫貨物實際裝載的運輸工具類別名稱(如船、飛機、貨柜車、火車等)及運輸工具編號(船名、飛機航班號、車牌號碼、火車車次)。報檢時,未能確定運輸工具編號的,可只填寫運輸工具類別。
(12)貿易方式:A、一般貿易;B、三來一補;C、邊境貿易;D、進料加工;E、其他貿易。
(13)貨物存放的地點:指本批貨物存放的地點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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