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物流園區的分類,目前在國內還沒有形成統一的標準,業內尚未做過專門研究,在這里結合《珠江三角洲地區物流園區布局規劃研究》中的有關理論,探討一下物流園區的分類問題。 任何一個事物,從不同角度來看,必然有著不同的特征屬性。物流園區也是如此,它的分類也不可能拘泥于一種模式,本文主要從三個方面給出了物流園區的分類模式。
一、物流園區類型的一般劃分方法
(一)按服務對象和服務范圍的不同,物流園區的形式主要劃分為以下三種:
A.國際型物流園區:依托港口、陸路口岸,與集裝箱運輸和海關監管通道相結合的大型轉運樞紐;
B.區域型物流園區:跨區域的長途運輸和城市配送體系之間的轉換樞紐;
C.市域配送型物流園區:支持商貿和城市生活的物流園區。
以上劃分方式為規劃期間物流園區的功能定位進行了初步界定,但實際上物流園區的服務對象和服務范圍并非一個絕對準確的劃定范圍,因此多數物流園區往往同時具有以上三種類型的交叉定位,而以其中某一種為主。
(二)根據開發主體和發起者的不同,可將物流園區劃分為以下三種:
A.公共投資型物流園區
這種類型的物流園區在德國較為多見,國內規劃的也有相似實例,如國內深圳平湖物流基地,上海西北物流園區。根據對德國物流園區的考察分析表明,德國現有物流園區多數為公共投資型物流園區,但也不排除個別的私營企業完全投資行為,對德國11個物流園區的分析結果顯示,其中十個為公共投資或公共-私人合作投資型物流園區,一個為完全企業投資型。具體情況見表1(德國部分物流園區的股東類型)。
B.私有投資型物流園區報關員
沒有公共機構的資金支持,完全或絕大部分由私有公司投資開發的物流園區為數較少,但也不乏其人投資這種回報率較低、回收期較長的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如法國的普洛羅吉斯公司創建并經營的九家物流園區以及其1999年兼并的位于巴黎附近奧爾列菲斯-波伊斯的加諾羅爾物流園區均屬此范疇。英國的達芬崎物流園區的發展和資金籌集也是主要通過私人投資者來實現的。這種情況在國內也有體現,如臺糖高雄物流園區和上海南方綜合物流中心(根據其設施特征及經營構想文章將其定義為物流園區范疇)。
C.公共-私人合資型物流園區
實際上,絕對的公共機構或絕對的私人財團獨資相投物流園區這種大型公益性的物流基礎設施的例子并不多見,國內外現行的物流園區大多均為公共機構主導、多渠道融資建設開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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