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由進境地入境后,向海關申請轉關運輸,運往另一設關地點辦理進口海關手續的貨物,均適用此單向海關申報。
二、欄目填寫規范
1.申報人:辦理進口貨物轉關申報手續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的全稱。
2.電話:申報人的聯絡電話號碼。
3.許可證號:如屬于應申領進口許可證的,應逐一填明許可證號碼。
4.收貨人:轉關運輸貨物的收貨人全稱。
5.地址及郵政編碼:收貨人的固定的辦公地址及郵政編碼。
6.聯系人:專門負責辦理本批貨物的海關手續的經辦人姓名。
7.電話:收貨人的聯絡電話。
8.進境運輸工具名稱及航次(航班):載運貨物入境的運輸工具名稱。江海運輸應填船名、陸路運輸應填車牌號碼(汽車)或車次(鐵路運輸)。
9.境外啟運港:貨物在中國境外的起運地點名稱。
10.進境日期:載運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的日期。
11.集裝箱號:逐一填明裝載貨物的集裝箱號碼。
12.規格:集裝箱的外形尺寸,在此欄填明。如有不同規格,應分別列明。
13.數量:運載本批貨物的集裝箱總數。
14.提單號(分/總):貨物的進口提單號碼。
15.貨物存放地點及編號:貨物進境后的存放地點。按入境后的第一存放地填寫。
16.承運單位:負責經營貨物轉關運輸的經營單位名稱。
17.司機代號:按海關編給的代號填寫。
18.電話:承運單位及司機的聯絡電話號碼。
19.境內運輸工具:境內承運貨物轉關的運輸工具名稱。
20.指運地:貨物指定運達的地點。
21.預計運抵指運地時間:按合理的直接路線計算所需的運輸時間。
22.商品編碼:按《海關統計商品目錄》的規定填寫貨物的商品編碼。
23.件數、包裝式樣:貨物的總件數和包裝式樣在此欄填明。包裝式樣指袋、箱、捆、包、桶等。如有不止一種包裝式樣的,應分別填明。
24.貨名及規格:貨物的中文名稱和詳細規格。如貨物或規格不止一種時,應分別填明。
25.數量:貨物的數量和計量單位。如貨物不止一項,應分別填報。
26.重量:貨物的全部重量。
27.成交價格:進口合同訂明的貨物成交價格和價格條款。如CIF、C&F或FOB等。
28.承運人(簽字蓋章):負責貨物轉關運輸的承運單位全稱,并加蓋公章。
29.申報人(簽字蓋章):辦理進口貨物申報手續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的全稱,并加蓋公章。人或其代理人在此欄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