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人 一般即為出口商,也即是信用證的受益人,如果開證申請人為了貿易上的需要,在信用證內規定作成第三者提單也可照辦。例如:請貨運代理做托運人。
收貨人 該欄又稱提單抬頭。應嚴格按信用證規定制作。如以托收方式結算。則一般做成指示式抬頭。
即寫成“To order或To the order of xxx ”字樣。不可做成以賣方為抬頭的記名提單或以買方為指示人的提單以免過早轉移物權。
通知人 這是貨物到達目的港時船方發送到貨通知的對象,通常為進口方或其代理人。此欄,應按信用證規定填寫。
如果信用證沒有規定,則正本提單以不填為宜,但副本提單中仍應將進口方名稱及地址填明,以便承運人通知。
提單號碼 提單上必須注明編號,以便核查,該號碼與裝貨單(又稱大副收據)或(集裝箱)場站收據的號碼是一致的。沒有編號的提單無效。
船名及航次 填列所裝船舶及航次。如中途轉船,只填寫第一程船名航次。
裝運港和卸貨港 應填寫具體港口名稱。卸貨港如不同國家有重名,則應加注國名。卸貨港如采取選擇港方式,應全部列明。如倫敦/鹿特丹/漢堡選卸, 則在卸貨港欄中填上option London/Rotterdam/Hamburg。
貨人必須在船舶到達第一卸貨港前在船公司規定時間內通知船方卸貨港,否則船方可在其中任意一港卸貨。選擇港最多不得超過三個,且應在同一航線上,運費按最高者計收。如中途轉船,卸貨港即填寫轉船港名稱,而目的港應填入最終目的地欄內。也可在卸貨港內填上目的港,同時注明在XX港轉船。
包裝件數和種類 按實際情況列明。一張提單有幾種不同包裝應分別列明,托盤和集裝箱也可作為包裝填列。裸裝有捆、件,散裝貨應注明。貨物名稱允許使用貨物統稱。但不得與信用證中貨物的描述有抵觸。危險品應寫清化學名稱,注明國際海上危險品運輸規則號碼,聯合國危規號碼,危險品等級。冷藏貨物注明所要求的溫度。
毛重和尺碼 除信用證另有規定外,重量以千克或公噸為單位,體積以立方米為計算單位。
運費和費用 本欄只填運費支付情況,CFR和CIF條件成交,應填寫運費預付,FOB 條件成交,一般填寫運費到付,除非買方委托發貨人代付運費。承租船一般只寫明(按照約定)。如信用證另有規定,按信用證規定填寫。
正本提單份數 按信用證規定簽發,并分別用大小寫數字填寫。信用證中僅規定全套,習慣做兩份正本,但一份正本亦可視為全套。
提單日期和簽發地點 除備運提單外,提單日期均為裝貨完畢日期,不能遲于信用證規定的裝運期。提單簽發地點按裝運地填列。
簽署報關員考試 按UCP500規定,海運提單表面應注明承運人名稱,并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船長或其代理人簽署。
其他 信用證要求在提單上加注的內容。如信用證規定每份單據上均應顯示信用證號碼、提單需提供貿促會證明等。必須按信用證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