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單的內容應完整、準確,包括:shipper, consignee, notify party, VSL’S name/VOY, POL, POD, place of delivery, marks, cargo description, CNTR NO/ SEAL NO, delivery agent 等。
2)提單表面應清潔,避免過多涂改,一份提單最多不可超過3個更正章。一些重要的項目,比如船名/航次、卸港、箱號等不可更改。
3)應提供提單上收貸人或通知方的電話、傳真及聯系人。
4)客戶要求出船證的,船證的內容(比如船級社、船齡的要求),應由貸代與相關船公司核實確認。
5)如客戶要求倒簽提單的,原則上短航線倒簽不超過三天,長航線不超過七天。
6)外代提單不允許預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