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裝運之后,出口商即應該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準備各項議付所需單證,常見的議付單證有:
(1)匯票(bill of exchange;draft)。
(2)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
(3)裝箱單(packing list)。
以上(1)~(3)由受益人自行制作。
(4)提單:在CIF條件之下,出口商應該在支付運費之后,向船公司領取提單。
(5)保險單:在CIF條件下,出口商應負責投保,并提供保險單(insurance policy)或保險憑證(insurance certificate)。
(6)原產地證明書(certificate of origin):若信用證規定應提供原產地證明書的,則出口商應向簽發機構申請。國內核發原產地證明書的單位是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
(7)領事發票(consular invoice):若進口國規定貨物輸入必須附有領事發票的,則出口商應向進口國駐出口國領事申請特定格式的領事發票,或要求在有關貨運單據上簽證。
(8)海關發票(customs invoice):若進口國規定貨物輸入必須附有該國特定格式的海關發票,則出口商應購買空白格式的該國海關發票,自行填制。
除以上各項單證外,信用證也可能要求提供重量尺碼證明(weight/measurement certificate)、公證報告或檢驗證明(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等其他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