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面的定義,外貿依存度最普遍的計算方法是進出口額與GDP的比值。由于這種計算方法簡單,所以被廣泛使用,特別是當一國對外貿依存度進行時間序列比較時常常使用該方法。但是這種算法沒有考慮GDP中產業結構的組成,例如第三產業中很大一部分屬于不可貿易產品,如果一個國家第三產業比重高,那么按這種方法計算的外貿依存度就較低。
對上述方法進行修正的方法是比較可貿易品的依存度。這種方法考慮了GDP的產業結構組成,計算結果反映出可貿易品的對外開放程度或對外依賴程度。這里又主要包括兩種計算方法,其中第一種方法是計算進出口額與工農業增加值的比值,或者是進出口額與工業增加值的比值。一些國際經濟組織,如世界銀行就采取了這樣的計算方法,在2005年《世界發展指數》中,世界銀行計算了各國外貿與貨物GDP(goods GDP)的比值。第二種方法在考慮貨物貿易的同時,還考慮了服務貿易對外依賴程度,即分別計算出貨物貿易與工農業增加值的比值,以及服務貿易與第三產業的比值,再將兩個比值按照一定的權術加權平均。后種方法比較客觀地反映了全面的外貿依存度,但由于計算方法 相對復雜,所以一般很少采用。
在本文下面的分析中,我們將進出口額與工業增加值的比值所計算出來的外貿依存度稱為工業外貿依存度,以區別于我們通常所稱的外貿依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