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秘股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省和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工作的調研;掌握和分析反映我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工作運行的動態情況,及時為局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意見和計劃,擬訂綜合性文件;負責收集、清理、匯編地方性對外貿易經濟合作的規范性文件及章程;擬訂地方性對外貿易經濟合作的優惠措施、管理辦法;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保衛、政務公開、資產管理、監督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負責編報和組織實施外經貿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外貿年度指導性計劃;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涉及外經貿的外匯、財稅、金融、價格、保險等政策;監測、統計、分析對外貿易宏觀運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專項資金;負責機關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劃生育、紀檢、監察、黨群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編報局機關總預算、決算;負責機關的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對外貿易管理股
牽頭擬訂國際(境外)市場開拓規劃;推廣電子商務等新型貿易方式;承擔協調促進外向型民營企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申辦和組織赴國(境)外參加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協辦和監督赴國內各地參加交易會、展覽會等活動;協調指導對臺貿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審核申報國際貨運代理資格,辦理各類企業的進出口經營資格備案登記;管理進出口(含機電產品進出口)貿易業務,分析進出口(含機電產品進出口)情況并定期報送有關動態;負責審核、申報和管理出口商品配額、許可證;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外貿運輸工作;指導協調國外對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貿易救濟調查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三)外商投資管理股(加掛加工貿易管理股牌子)
參與制定區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擬訂年度指導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和指導區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起草區促進外商投資規劃和改善投資環境的規范性文件;依照有關規定核準或核報屬區級管理權限或國家規定限額的外商投資項目的設立,以及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其變更;參與組織全區性的大型外經貿洽談、招商引資、展銷等重要活動和重大項目的對外談判;指導外商投資企業日常管理,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聯合年檢工作;編報和組織實施外商投資企業涉及國家實行配額、許可證管理的進出口商品年度計劃;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并提出有關建議。
宏觀管理加工貿易工作;負責核準屬區管理權限的加工貿易業務;指導、管理外商投資企業與加工貿易企業的進出口工作;分析加工貿易發展態勢并提出有關建議;承擔加工貿易統計工作;審核外商投資企業、u201c 三來一補 u201d企業直通港澳的生產用廠車;依法管理和監督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咨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海外市場開發、規范經營秩序;審核本區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和國際品牌建設;組織落實優化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