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以來,軍火貿易出現的新特點是:
①出口格局變化。除美國和前蘇聯兩個大的出口國外,西歐軍火工業迅速發展,由于國內需求有限,出口急劇擴大。法國、英國、意大利和聯邦德國是世界除美、蘇以外的主要武器出口國,它們生產的軍火有1/3~1/2輸往國外。向發展中國家銷售的軍火,1977~1980年合計,法國為178億美元,英國為71億美元,意大利為56億美元,聯邦德國為53億美元,共計358億美元,超過美國的265億美元,接近蘇聯的361億美元。
一些過去依靠進口軍火的國家和地區,發展了軍火工業,并轉向出口,加入了國際軍事設備供應者的行列,主要有印度、以色列、南非、阿根廷和巴西。它們在1980年的軍火輸出值已達到15.8億美元。
②武器構成變化。過去美、蘇兩國對發展中國家出口的軍火大都是過時的、技術落后的武器,作為清理庫存而向外推銷。60年代的軍火貿易中還有相當部分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或戰后初期生產的武器。70年代以來,現代化武器所占比重日益增加,特別是在飛機、坦克和導彈方面。由于軍火市場的爭奪日益激烈,一些最新式的武器也已列入軍火貿易的商品單。同時,超級大國和其他主要軍火供應國還通過技術轉讓和合作生產等方式擴展軍火市場。
③發展中國家成為主要銷售市場。直到60年代中期,兩個超級大國的軍火出口主要分別輸往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和華沙條約組織國家,此后,則逐步銷往發展中國家。80年代發展中國家軍火進口值已占世界軍火進口總值的3/4以上。1973年中東戰爭和石油漲價以后,中東和北非地區軍火進口劇增,已成為軍火貿易的最大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