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購進的交接方式通常有送貨制、提貨制、發貨制和廠商就地保管制四種。
1.送貨制 它是供貨單位將商品送到外貿企業指定的倉庫或其他地點,由外貿企業驗收入庫的一種方式。
2.提貨制 它又稱取貨制,是指外貿企業指派專人到供貨單位指定的倉庫或其他地點提取并驗收商品的一種方式。
3.發貨制 它是指供貨單位根據購銷合同規定的發貨日期、品種、規格和數量等條件,將商品委托運輸單位由鐵路或公路、水路運送到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區,如車站或碼頭等,由外貿企業領取并驗收入庫的一種方式。
4.廠商就地保管制 它是指外貿企業委托供貨廠商代為保管商品,到時憑保管憑證辦理商品交接的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