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進出口貿易代理中的獨家代理是指在特定地區內、特定時期內享有代銷指定商品的專營權,同時不得再代銷其他來源的同類商品。其次,進出口貿易代理中的一般代理又稱傭金代理,是指在同一地區、同一時期內,委托人可以選定多個客戶作為代理商,根據推銷商品的實際金額付給傭金,或者根據協議規定的辦法和百分率支付傭金。我國的出口業務中,運用此類代理商的較多。最后,進出口貿易代理中的總代理是在特定地區和一定時間內委托人的全權代表。除有權代表委托人簽訂買賣合同、處理貨物等商務活動外,也可以進行一些非商業性的活動,而且這類進出口貿易代理還有權指派分代理,并可享分代理的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