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出發點是增進本國福利,在這一點上與主張自由貿易的傳統國際貿易理論并無差異。兩者的區別在于最后得出的政策建議。 2.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只針對寡頭壟斷、不完全競爭和存在規模經濟的產業結構。而這些產業往往是具有超額壟斷租金并對本國國民經濟有技術外溢效應的高端產業。
3.建立在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基礎上的國際分工體系是動態的、隨機的。在這種分工體系中,政府的政策制定、企業的策略選擇都是相互依賴、互為影響的。這留給了政府充分的空間去運用產業政策形成對本方有利的均衡格局。
4.一國興衰的根本在于國際競爭力的大小,在于國家的競爭優勢,具有比較優勢并不意味著具有競爭優勢。在高端產業中,發達國家運用戰略性貿易政策已經占據了先行優勢。因此按照傳統的勞動生產率和資源稟賦差異形成的比較優勢原則進行國際分工必然導致發展中國家進口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產品,出口勞動密集型產品。發展中國家永遠處于分工鏈的低端。發展中國家要實現產業升級和經濟質的飛躍,完全的自由放任是不可行的。
5.重視發揮政府的作用。政府的戰略性貿易政策可以創造出新的比較優勢。政府可以通過積極引導國內產業不斷集中,以培育大型跨國公司,增強中國產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同時可以借鑒日本、印度等國家的經驗,加強對戰略性產業的積極引導。還可以通過對一些外部效應較大的重點高新技術產業的研發活動直接提供補貼,或者政府與企業共同實現科技攻關,從而提高中國產業結構的科技含量,充分發揮政府在產業升級和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