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際貿易的歷史考察,以國家對外貿的干預與否為標準,可以把 對外貿易政策歸納為三種基本類型: 自由貿易政策、 保護貿易政策和 管理貿易政策。
自由貿易政策是指國家對商品 進出口不加干預,對進口商品不加限制,不設障礙;對出口商品也不給以特權和優惠,放任自由,使商品在國內外市場上 自由競爭。自由貿易政策產生的歷史背景是 資本主義自由競爭時期(18世紀至19世紀),主要在英國、 荷蘭等首先進入資本主義,在經濟上和競爭上居優勢的國家實行,其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國的 古典經濟學家 亞當·斯密和 大衛·李嘉圖。
保護貿易政策是指國家對商品 進出口積極加以干預,利用各種措施限制 商品進口 ,保護國內市場和國內生產 ,使之免受國外商品競爭;對本國出口商品給予優待和補貼 ,鼓勵擴大出口 。保護貿易政策,在不同的歷史階段,由于其所保護的對象、目的和手段不同,可以分為: 重商主義, 保護幼稚工業論, 超保護貿易政策, 新貿易保護主義 。
管理貿易政策,又稱協調 貿易政策,是指國家對內制定一系列的貿易政策、法規 ,加強 對外貿易的管理,實現一國對外貿易的有 秩序、健康的發展;對外通過談判簽訂雙邊、區域及 多邊貿易條約或協定,協調與其他貿易伙伴在經濟貿易方面的權利與義務。管理貿易政策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 國際經濟聯系日益加強而 新貿易保護主義重新抬頭的雙重背景下逐步形成的。在這種背景下,為了既保護本國市場,又不傷害國際貿易秩序,保證 世界經濟的正常發展,各國政府紛紛加強了對外貿易的管理和協調,從而逐步形成了管理貿易政策或者說協調貿易政策。管理貿易是介于 自由貿易和 保護貿易之間的一種對外貿易政策,是一種協調和管理兼顧的國際貿易體制,是各國對外貿易政策發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