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類進出口企業申領出口許可證時,應向發證機關提供的一般文件和材料:
1.出口許可證申請表。申請表(正本)需填寫清楚并加蓋申領單位公章。所填寫內容必須規范。
2.出口合同(正本復印件)。
3.申領單位的公函或申領人的工作證;代辦人員應出示委托單位的委托函。
4.非外貿單位(指沒有外貿經營權的各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下同)申領出口許可證,需提供其主管部門(司、局級以上)證明。
5.第一次辦理出口許可證的申領單位,應提供外經貿部或經其授權的地方外經貿主管部門批準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的文件(正本復印件)。
6.外商投資企業第一次出口申領許可證,應提供政府主管部門批準該企業的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復印件),由發證機關存檔備案。
各地在辦理時可能還會有一點不同,具體在辦理的時候再咨詢清楚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