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國防政策的主要內容是:軍事戰略從本土防御轉向危機處置和沖突預防;推動歐盟獨立防務建設,使歐盟和北約在危機處置上成為平等的戰略伙伴;拓展德軍軍事能力建設領域;確保德軍在需要時迅速重建其本土防御的能力;積極參與北約傳統防區外行動;調整國防開支重點,壓縮維持費,穩步提高裝備費比例;以歐洲內部和跨大西洋合作為平臺,加強軍事裝備的聯合開發。
建軍重點是組織快速反應部隊,制定新軍備規劃,壓縮部隊規模,裁減武器裝備。
2003年5月,德國公布新的《國防政策方針》,明確界定德軍的最主要任務不再是國土防御,而是在全球范圍內u201c預防和處理危機u201d,包括打擊國際恐怖主義,必要時可協助警方在國內執行反恐任務。
2004年1月,德國宣布軍隊改革計劃:裁員并削減開支。
2006年10月,德政府發表《德國安全政策與聯邦國防軍未來發展白皮書》,確定u201c預先防范u201d的安全戰略思想,加快了軍隊轉型進程,并加大參與海外軍事行動的力度。
2017年度,德國國防預算為370億歐元,占政府預算的11.6%。總兵力約17.8萬人,其中陸軍約6萬人,海軍約1.6萬人,空軍約2.8萬人(德國聯邦國防軍網站),其余為中央衛勤、聯合支援兩大職能部隊。
2021年度,德國國防預算為469.3億歐元,同比增加2.8%,占政府預算的9.4%(德國聯邦國防軍網站)。目前總兵力約18.4萬人,其中陸軍約6.4萬人,海軍約1.7萬人,空軍約2.8萬人,其余為中央衛勤、聯合支援和網絡與信息空間部隊等職能部隊。
德國聯邦國防軍成立于1955年11月。軍隊在和平時期由國防部長領導,戰時由聯邦總理任最高統帥。聯邦國防軍總監察長為軍隊最高指揮官,現任總監察長艾伯哈德·佐恩(Eberhard nZorn,2018年4月上任)。
1956年1月正式建立聯邦國防軍。最高軍事決策機構是聯邦安全委員會,主席為聯邦總理。軍隊和平時期由國防部長領導,戰時由聯邦總理任軍隊最高統帥。聯邦國防軍總監為軍隊最高指揮官。
德國聯邦國防軍成為北約的一員后,負起了防衛中歐的義務。德國基本法第87條中規定,聯邦國防軍的活動只限于防衛以及救援事務。
1990年以后,國際政局起了很大變化,聯邦國防軍也因此改變了行動的范圍。1994年,聯邦憲法法院認為基本法所定的u201c防衛u201d不只在于防衛德國國境,也包含防止國際間的紛爭及危機等。據此,德國聯邦議院同意聯邦國防軍參與北約的境外活動,聯邦國防軍開始活躍在一些國際事務中,如1996年至1999年間的科索沃戰爭,亦有參與在柬埔寨、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阿富汗、埃塞俄比亞、厄立特里亞、索馬里、蘇丹及剛果民主共和國的軍事活動及維持和平任務。
2018年6月25日,法國、德國等歐盟9國防長在盧森堡簽署u201c歐洲干預倡議u201d意向書,承諾組建一個歐洲聯合軍事干預部隊。
[9]德國的義務兵役制斷斷續續地持續了近200年,上一次重啟義務兵役制是1957年。
自2010年7月1日起,德國人服兵役時間由9個月減至6個月。2010年12月,德國聯邦政府通過了提案,將于2011年7月1日起取消義務兵役制。聯邦國防軍將由全職士兵、兼職士兵和自愿兵役組成。根據截止2014年的《義務兵役法》規定,所有年滿18歲的適齡男子都必須在聯邦國防軍服役6個月,而不愿服兵役者則必須到養老院、孤兒院等社會機構參加民事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