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內部管理。一是要加強出口前的風險調研,對出口經營目標市場的風險范圍、種類和強度進行識別、預測和評估,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二是保證出口品達到合同要求、不給對方以口實,這是減少風險最為重要的環節。
積極調整出口收匯方式。出口收匯方式的選擇要始終堅持安全和便利的原則,要根據 國際經濟金融形勢變化,及時調整出口收匯方式,加快 資金結算速度,保障出口收匯安全。如,采用托收 結算方式的出口企業,要做好對 進口商的 資信調查,根據進口商資信能力合理確定 授信額度和托收方式,盡量選擇即期付款方式,或者增加代收行擔保,積極防范托收結算風險;采用 信用證結算方式的出口企業,要加強與國外客戶的協調溝通,及時了解信用證開證銀行資信狀況,特別是對 金融危機影響嚴重地區的中小商業銀行開具的信用證,要重視附加條款對信用證兌付的影響,必要時可要求有實力的銀行 保兌,降低信用證結算風險。
積極規避政策變動帶來的風險。企業一方面要隨時關注及熟悉國內外的相關政策,能較正確地預見政策變動的趨勢;另一方面,要了解自己承擔的出口責任中哪些是受經濟政策變動的影響較大,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積極預防價格和 匯率的劇烈變動。出口品的價格主要由生產成本、銷售成本等構成,出口企業高度關注國內外市場的變化,準確預測及降低成本,除要降低能耗、提高產品質量和檔次,還要剔出一些不好掌握的變化因素,把相關的風險轉移給對方,把可以預見的成本控制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圍內。出口企業對出口結算幣種的 匯率走勢要有個科學、準確的預測和把握,并采取積極的 對沖措施,如與銀行簽訂遠期結匯合同,提前鎖定結匯匯率等,以防止匯率劇烈變化帶來的風險。
充分利用出口經營中的配套防護措施。 出口信用保險。只要使用得當,可以有效地消除出口經營中的政治與經濟,商業與匯率,信用與融資等風險。
國際 保付代理。這是當代金融專門為以托收和賒銷等 商業信用與 融資方式作為促銷手段而制定的金融服務,利用這種服務,賣方可以向買方提供有條件的商業信用與融資,如托收和賒銷,從而增強了賣方鞏固原有市場、開拓新市場的競爭力。
國際 包買票據等。其具體做法是銀行或專業的包買金融公司從賣方手中無追索權地購買已由買方承兌、且通常已由買方所在地 銀行擔保的 遠期匯票或 本票,其實質是對遠期票據提供中長期的融資與貼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