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執行國家外貿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為我國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相關服務,促進中外企業間的雙向交流與合作,擴大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知名度和份額,增強我國企業國際競爭力。
(一)承擔以商務部名義舉辦的進出口促進活動和相關工作。
(二)牽頭組織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品牌的相關工作。
(三)承擔商務部交辦的產品、市場專題調研,提供外貿公共信息和咨詢服務;為外貿發展和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建議。
(四)組織開展以商務部名義舉辦的各類官方貿易拓展活動;負責以商務部名義舉辦的非商業性境外辦展。
(五)承擔部分商務部主辦/聯合主辦展會的部內牽頭和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國資委管理企業參加廣交會的組團工作。
(六)負責中小企業外貿促進中心工作。
(七)負責商務部中國企業境外商務投訴服務中心的日常工作和具體事務。
二、開展進出口促進公共服務工作。
(一)支持我國企業、產品及服務拓展國際市場推廣活動;推行品牌戰略,組織品牌商品及服務的對外宣傳推介活動;促進技術貿易、高新技術產品及服務的出口。
(二)建設進口促進公共服務網絡平臺,舉辦各類與進口相關的促進活動。
(三)舉辦或組織參加境內外展覽會。
三、組織舉辦與進出口有關的專業培訓和研討會。
四、開展與境內外貿易促進機構和有關組織的合作與交流。
五、承辦商務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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