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劃入的職責。
1.將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我市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以及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認定、初審和監督檢查的職責劃入市商務局。
2.將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中心城區菜市場規劃布局的職責劃入市商務局。
(二)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直接辦理與企業有關的評比及品牌評定活動職責。
(三)劃出的職責。
1.將指導和管理全市對外開放、國內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含外商投資)職責,以及依法核準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為外來投資者提供服務、受理投訴職責劃歸市投促委。
2.將市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劃歸市投促委。
(四)增加或加強的職責。
1.增加牽頭負責全市服務業發展工作,推進電子商務和總部經濟等新興產業發展的職責。
2.加強建立和完善現代城鄉市場體系的職責。
3.加強服務貿易工作,推進服務外包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