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對保稅加工貨物的監管模式有兩大類,一類是物理圍網的監管模式,包括出口加工區和跨境工業區;另一類是非物理圍網的監管模式,采用紙質手冊管理或計算機聯網監管。
所謂物理圍網監管,是指經國家批準,在關境內或關境線上劃出一塊地方,采用物理圍網,讓企業在圍網內專門從事保稅加工業務,由海關進行封閉的監管。在境內的保稅加工封閉式監管模式為出口加工區,已經施行了多年,有一套完整的監管制度;在關境線上的保稅加工封閉式監管模式為跨境工業區,只有一處,即珠澳跨境工業區,分澳門園區和珠海園區兩部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部分是澳門園區,在珠海經濟特區的部分是珠海園區。
非物理圍網的監管模式主要有以下兩種:
1。紙質手冊管理
這是一種傳統的監管方式,主要是用加工貿易紙質登記手冊進行加工貿易合同內容的備案,憑以進出口,并記錄進口料件出口成品的實際情況,最終憑以辦理核銷結案手續。這種監管方式在海關對保稅加工貨物監管中曾經起過相當大的作用,但隨著對外貿易和現代科技的調整發展,將逐漸被聯網監管模式所替代。尚在一定的范圍內使用。
2。計算機聯網監管
計算機聯網監管是一種高科技的監管方式,主要是應用計算機手段實現海關對加工貿易企業實施聯網監管,建立電子賬冊或電子手冊,備案、進口、出口、核銷,全部通過計算機進行。海關管理科學嚴密,企業通關便捷高效,受到普遍歡迎,將成為海關對保稅加工貨物監管的主要模式。這種監管方式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針對大型企業的,以建立電子賬冊為主要標志,以企業為單元進行管理,不再執行銀行u201c保證金臺賬u201d制度,已經實施了多年,形成了完整的監管制度;另一種是針對中小企業的,以建立電子手冊為主要標志,繼續以合同為單位,執行銀行u201c保證金臺賬u201d制度,已開始施行,今后將逐漸取代紙質手冊管理。
(一)關于核銷:
加工貿易貨物的保稅期限:
紙質手冊管理的貨物:1 1年
電子帳冊管理的貨物:帳冊記錄第一批料件起到帳冊撤銷止。
加工區保稅加工貨物: 料件進區到成品出區辦結海關手續止(合同管理?)
2、 申請核銷的期限:
紙質手冊: 到期后30天 最后一批成品出運后30天。
電子帳冊: 6個月一報。滿6個月,則其后的30天內報核。
加工區保稅加工貨物:6個月一報進出境(區)的實際情況與結存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