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有很多相似之處,例如,這兩種貿易方式的原料均來自國外,成品服裝均銷往國外,即兩者都屬于u201c兩頭在外u201d的對外貿易加工方式,都以出口創匯為目的。但是它們也存在區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進料加工是用專項外匯,從國外購進面輔材料,利用本國的技術、設備和勞動力,加工出成品服裝,使價值增值,銷往國外市場,賺取從面輔材料到成品服裝的附加價值;來料加工不動用外匯,加工出口方不負責銷售服裝產品,賺取的只是工繳費。
②在進料加工中,雙方當事人是買賣關系;而在來料加工中,雙方當事人是委托加工關系。來料加工中的面輔材料及加工的成品服裝,所有權均屬外商;進料加工中的進口面輔材料,所有權屬加工出口方。
③來料加工的進口與出口有密切的內在聯系,外商往往既是面輔材料的供應人,又是成品服裝的接受人,是連在一起的一筆交易,其合同不是以貨物所有權轉移為內容的買賣合同;進料加工則既由加工出口方以買主身份與外商簽訂面輔材料進口合同,又以賣主身份簽訂成品服裝出口合同,為兩筆交易,都是以貨物所有權轉移為特征。
④進料加工貿易,企業有自主權,根據自身的技術、設備和生產能力,選擇市場上適銷的服裝產品進料加工。而來料加工貿易,則由外商(委托方)控制生產的服裝產品的品種、數量和銷售地區。兩者相比,進料加工貿易的收益大于來料加工貿易,但風險也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