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原本就是一個社會綜合責任體。如企業首先就必須為自己的產品負責;還要為在工作其間的員工負責,要為自己的廣告和承諾負責等等。即一個企業就必須在所有法律框架和社會道德范疇下為自己的一切企業行為負責。
洛茲的發展壯大,離不開全體員工的辛勤勞動,也離不開全社會的大力支持;員工為企業負責,企業為社會負責,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洛茲要繼續生存和發展,就必須要為全社會負責。洛茲最終負責的就是贏利,造福于社會,扶持于困難民眾。
洛茲早在2003年就在地方的慈善機構出資100萬元,設立了u201c洛茲慈善扶貧基金u201d,每年基金的收益就能救濟和扶持50余戶困難家庭。
在2008年的四川汶川大地震時,在第一時間就捐贈了成本為80萬元的學生服。
洛茲最大的責任,就是要u201c創世紀品牌、樹百年洛茲u201d,把企業u201c做穩、做好、做遠u201d,使企業穩健發展、員工幸福安康、國家繁榮富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