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文秘、黨建、創建、綜合治理、創安、財務、計劃生育、督查、檔案、保密、人武、重要會務、行政后勤、安全保衛、車輛調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調配、勞動工資、勞動仲裁等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管理維修等工作,負責接待工作。
組織制訂全市企業技術改造計劃;研究提出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市工業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裝備國產化的方針政策措施,研究制訂全市工業經濟技術創新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幫助企業運用信息化推動工業化;負責全市企業限上技術改造項目和進口設備項目的報批工作;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的推廣應用;組織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新產品試制計劃;負責指導新產品鑒定、新產品和新技術的開發、推廣等項目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工作,研究提出鼓勵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工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參與工業企業計量管理、質量管理和消滅企業無標生產工作;負責指導企業人才引進工作;參與工程類、工藝美術類等職稱評審工作;組織與協調企業對外技術合作、項目對接等工作。
監測、分析全市國民經濟運行態勢和支柱產業、主導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并組織實施;組織制訂全市工業經濟發展規劃和工業結構調整方案,指導協調各行業的規劃工作;研究提出重點行業的生產力布局、重點行業的結構調整方案并組織實施;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宏觀指導,規范企業行為;研究提出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指導生產企業境外來料加工、裝配業務及有關外經工作,組織工業經濟的重要會展活動;負責牽頭扶持、培育重點骨干企業和推薦省、市重點骨干企業的監管工作;監督指導工業企事業單位財務會計管理;負責有關企業的責任制的制訂和考核工作;指導企業創名牌和培育著名商標工作;負責工業集體資產經營狀況和局屬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對有關中介機構的業務指導;負責全市典當業的監管管理;對涉及財務、金融的政策性問題與資金情況進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議;負責綜合統計工作,收集、分析、整理和發布經濟信息及有關報表,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指導行業協會管理。
負責組織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起草工業經濟綜合性報告和行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意見;負責組織管理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監督檢查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承擔行政聽證工作;調查研究我市工業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研究提出全市產業發展方向、重點和合理布局的建議與意見及有關政策措施;負責編寫經濟及政務信息簡報工作,負責《義烏日報》特約記者站日常工作。
負責各職能部門和園區之間有關事宜的協調工作;做好園區開發建設過程中有關服務工作;實施市政府批準的園區規劃方案,監督開發資金的獨立建帳、專款專用等工作;受理園區開發建設中亂收費、服務質量差等情況的投訴,并進行調查核實,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隨時跟蹤園區運行態勢,對存在問題提出對策和工作建議;定期編發《園區動態》;牽頭組織園區招商引資工作和為此參觀學習考察等工作;負責有關接待工作;召集有關部門對各園區進行年度考核等工作。
研究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措施;負責有關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項目的規劃;負責高耗能固定資產投資工作的節能審查和節能產品認定的審核,開展節能執法工作,組織制訂能源行業的專項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推進以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參與制定環境保護產業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工作;負責環保產業的產品(設備)技術管理推廣應用和示范工作;做好煤炭、成品油、石油液化氣等市場的規劃、定點、建設、運行和秩序整頓及經營資格審查;研究分析全市電力行業運行情況,參與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中的問題;承擔電力管理的行政職能;參與電力技改項目的管理工作;參與研究提出電價政策,負責折讓電量的分配;指導節約用電和農村電氣化、農村用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