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退(免)稅制度是國際貿易中通常采用并為世界各國普遍接受的、旨在鼓勵各國出口貨物公平競爭的一種退還或免征間接稅的稅收措施。自1985年開始全面實施出口貨物退(免)稅制度以來,出口貨物退(免)稅為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及外貿出口作出了重要貢獻。
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向型經濟飛速發展,出口企業迅猛增長,出口貨物退(免)稅在國家社會經濟生活中正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特別是2008年以來,面對國際經濟形勢的巨大變化,我國對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進行了一系列重大調整。如何進一步充分發揮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作用,服務對外貿易,規范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
為了更好地宣傳、落實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滿足廣大出口企業及國稅人員學習、掌握出口貨物退(免)稅知識的需求,我們對1993年以來所有涉及出口貨物退(免)稅的法規、政策進行了認真梳理,組織編寫了《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與實務》一書。書中所輯錄的各項有關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文件,均經編者認真篩選、核對,符合現行政策規定。由于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時有變動,今后政策規定發生變化的,應按新規定執行。
本書由劉伯羽總纂。陳叢俊、吳柏娟、傅紅云、程衛國、孟坤、查衡、王敏、方建珊、董穎、王剛、余海軍、孫貴仁等參加編寫。編寫中如有疏漏或錯誤之處,敬請廣大讀者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