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海關是廣東省內7個直屬海關之一,其前身系清政府于康熙24年(公元1685年)在廣東設置的粵海關黃埔掛號口,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后設置為黃埔分關,1980年7月直屬海關總署領導,1988年8月升級為副廳級單位,2000年11月升級為正廳級單位,2018年新一輪機構改革后,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能和隊伍劃入海關。現設副廳(局)級機構2個,正處級內設部門21個、正處級派出機構14個(下設3個副處級辦事處),全關在編干部職工4500余人。
黃埔海關管轄區域既是華南地區重要的海上對外貿易口岸,也是我國加工貿易開展最早、密度最大的地區之一。關區范圍包括廣州市黃埔區、增城區和東莞市,面積約4658平方公里。黃埔關區所轄u201c兩區一市u201d外向型經濟發達,監管業務涵蓋了除空運以外的所有運輸方式,業務門類相對齊全,既有口岸通關,也有屬地監管。關區范圍內分布57個海關監管作業場所、27個集中作業場地、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69個保稅監管場所,注冊企業總數6萬多家。
近年來,黃埔海關在海關總署的堅強領導下,堅決貫徹u201c依法行政、為國把關、服務經濟、促進發展u201d的工作方針和u201c政治堅強、業務過硬、值得信賴u201d的隊伍建設要求,全面落實總署黨組u201c四好u201d總體要求,深入開展u201c創先爭優u201d,大力推進業務改革,優化海關監管與服務,與地方黨政部門、廣大企業及社會團體建立良好的溝通協作機制,實現了自身發展與服務大局、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和諧統一,主要業務指標居全國海關前列,同時黃埔海關機關及多個隸屬單位分別獲評全國文明單位,先后涌現出全國優秀公安局、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等一大批國家級、省部級先進集體和模范人物。
新時代追夢不止,新海關整裝再發。黃埔海關將一如既往地貫徹中央和海關各項方針政策,在海關總署的正確領導下,與各級政府、廣大守法企業和社會各界攜手共進,精誠合作,奮力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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