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網上支付服務章程[2] 第一條 為推動電子商務的應用和發展,更好地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中國郵政開辦網上支付業務。
第二條 支付網關是中國郵政通過INTERNET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的電子系統。
第三條 凡是在郵政儲蓄開立帳戶的個人均可申請辦理網上支付服務。
第四條 凡是在中國郵政登記注冊的網站均可申請開辦網上支付服務 。
第五條 客戶可在郵政營業網點辦理電子支付網關業務注冊。客戶辦理電子支付網關注冊等業務時,應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與中國郵政簽訂《郵政網上支付業務申請表》。
第六條 根據電子支付網關業務類型的需求,郵政提供u201c動態密碼u201d認證方式。動態密碼認證方式是指用戶在進行支付時,需要先輸入網上帳號申請動態密碼,系統自動生成8位的動態密碼并發送到用戶已綁定的手機上。用戶使用收到的動態密碼進行支付。動態密碼的有效時間為5分鐘。中國郵政支付網關為用戶提供服務頁面進行在線帳戶查詢、訂單查詢。
第七條 中國郵政支付網關負責按照用戶的網上交易指令實時辦理網上支付業務。用戶網上交易指令為中國郵政支付網關辦理業務時的合法記帳依據。
第八條 中國郵政支付網關以用戶發出的交易指令為辦理交易的合法有效依據。根據用戶交易指令生成的交易流水為合法、有效的記帳憑證。如有爭議,以網關交易流水記錄為準。
第九條 綠卡儲蓄帳號及密碼是用戶進入中國郵政支付網關開辦網上支付業務的有效身份標識。凡使用綠卡帳戶及密碼進行的操作,中國郵政均視為用戶本人所為。
第十條 用戶應妥善保管帳號和密碼,如因保管不當造成密碼泄露等引起糾紛或產生損失,中國郵政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 客戶使用電子支付網關應注意防范風險,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一) 電子支付網關登錄證書或登錄ID等重要信息被他人猜出、偷窺,或利用木馬病毒、假網站、假短信、假電話等手段獲取,可能導致客戶賬戶信息泄露、資金被盜、被他人進行惡意操作等情況。
(二) 電子支付網關證書丟失或被他人以偷窺、拍照、復印等方式獲取卡片字符內容,且登錄密碼同時被竊取,可能造成賬戶資金被盜等情況。
(三) 客戶證書介質被他人盜取或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被他人使用,且證書密碼同時被竊取,可能造成賬戶資金被盜等情況。
(四) 與辦理電子支付網關業務相關的重要資料,如身份證件、銀行卡等因遺失或保管不善,被他人冒用或盜用,可能造成被他人注冊電子支付網關,并可能因此發生賬戶信息泄露及資金被盜等情況。
第十二條 客戶應經常關注賬戶內資金變化,發現賬戶被他人操作,電子支付網關泄漏或其他可疑情況時,應立即去營業網點或者撥打郵政儲蓄客服電話95580辦理賬戶掛失。
第十三條 中國郵政致力于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如因不可抗力或通訊線路故障等第三方因素導致中國郵政支付網關系統無法正常運行,使客戶無法正常進行網上支付服務,中國郵政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中國郵政制定、解釋和修改。本章程如有變更,將提前通過網站或指定機構等適當方式通告。
第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