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學選擇代理對象
在確定代理關系之前,委托商與代理商雙方都應該進行認真的考察了解,要選擇既彼此信任,又彼此適應的合作對象。
(二)代理合同
委托商和代理商選擇好之后,要正式簽訂代理經營合同。代理經營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確定雙方法人。明確委托商與代理商雙方的合法企業名稱、公司所在地等。
2.確定雙方代理類型和市場區域。明確委托商與代理商的類型,如總代理、獨家代理、一般代理等;明確雙方在代理關系中的權限,如代理的市場區域、委托商在該市場區域的權利、經營方式、采購或者銷售價格的變動權限等;明確代理關系的期限。
3.確定雙方代理業務的內容。明確代理經營的商品或者項目的種類、名稱、數量、價格、方式、服務內容等;明確代理商在代理經營中的售后服務、維修、廣告宣傳、市場信息收集等其他業務。
4.明確雙方利益關系。明確雙方的利潤分配方法或者傭金計算方法。例如,可按銷售額計算傭金,也可按凈利潤計算傭金等;在代理業務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運雜費、保管費、租金費、廣告費、差旅費、通信費等的承擔方法;雙方對經營業績和違約的獎罰辦法等。
5.明確結算方法。其中,包括結算的時間、方式、監督、保障、防范及處罰措施和方法等。
6.明確法律責任。明確雙方依據的法律條款、違約后應承擔的責任、賠償等;明確代理經營關系的生效日期和終止日期以及最后的清算方式等。
(三)實施代理經營
合同簽訂完畢,委托商必須給代理商簽署正式的委托書才可進行合法的委托代理經營。委托書或者委托代理證明的內容主要包括:代理商的法人代表的姓名、年齡、職務、所代理的業務內容、權限、委托期限等,內容要比代理經營合同簡單得多。
代理商持有委托商的委托書后,便可進行正常的代理經營活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