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對外開放政策,擬定全縣開放開發總體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2、負責全縣對外開放工作的統籌、協調、監督、指導。
3、擬定招商引資 、橫向聯合與協作、鼓勵外貿出口的優惠政策及獎勵辦法,并負責考核,落實兌現。
4、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網絡、信息網絡、項目庫的建設工作;組織和參與我縣國內經濟合作,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的推介工作。
5、負責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的審核轉報和管理,參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論證、洽談、簽約、檢查合同執行和項目實施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6、會同有關方面,管理橫向聯合與協作項目及各類聯合組織,協調較大項目的洽談、簽約與實施。
7、負責建立外貿基地,培植外貿貨源,不斷拓寬外貿渠道,擴大出口創匯。
8、負責全縣的投資促進工作,制定投資項目促進服務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有關部門建設綜合性的國際國內投資促進網,負責建成我縣綜合性的海外招商網絡,建立國際國內客戶資料庫。
9、負責受理外商及外商投資企業有關投資環境和矛盾糾紛等問題的投訴,研究提出外來投資企業投訴協調處理辦法。
10、會同有關部門,及時修訂完善全縣招商引資、爭項爭資的獎勵條款,并嚴格考核,具體操作兌現事宜。
11、負責外經外協單位的建設與管理,經常性的保持與友好縣市、駐澄大中型企業的聯系和交流。
12、負責全縣大型對外經濟活動的組織實施。
13、負責經協、經貿信息的收集、整理、發布,定期綜合分析和傳遞有關情況,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為基層和企業提供咨詢。
14、負責全縣對外開放工作總體情況的統計、分析;負責全縣國外貸款的協調統計與分析工作。
15、管理好同鄉資源,負責與澄城在外工作人員們經常性聯絡,并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及時反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