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事會應開會以完成下列任務:
(a)在秘書處根據參加方依照本協議第三條提供的文件所編寫的情況報告的基礎上以及在因執行《某些奶制品協議的附件》(下稱u201c附件u201d)所獲得的資料和理事會掌握的任何其他資料的基礎上,對世界奶制品市場現狀和前景進行評估;
(b)審議本協議的運作情況
2.依照本條第1款(a)項對世界市場狀況和前景進行評估后,若理事會發現產生了影響或可能影響全部或一項或多項國際奶制品貿易的嚴重的市場失衡或其威脅時,理事會將著手找出可能解決問題的措施,供各國政府研究,但尤其要考慮到發展中國家的特殊情況。
3.本條第2款所涉及的措施包括有助于改善世界市場的總體狀況的中短期或長期的措施,但這要視理事會認為本款所述的狀況是暫時的或長期的而定。
4.在考慮根據本條第2款、第3款可能采取的措施時,只要是可行和合適的,要充分考慮給予發展中國家特殊和更優惠待遇。
5.尤其是為了本條第2款所述的同樣目的,任何參加方都可以在理事會上提出影響本協議的任何事項。各參加方必須就影響本協議的該事項,迅速提供充分的磋商機會。
6.如果此事項影響到附件具體條款的實施,任何參加方認為其貿易利益正遭受嚴重的威脅而且未能與其他有關參加方達成相互滿意的解決辦法時,它可以要求依照本協議第七條第2款(a)項設立的委員會主席緊急召開委員會特別會議,以便盡快(如有要求在4天之內)決定應付該情況的措施。若問題得不到滿意的解決,應委員會主席的要求,理事會必須在不遲于15天的時間內開會審議此事,以便能達成滿意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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