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人民幣與市場經濟國家的自由外匯不同,它不允許在國際市場上自由流通。同時,外匯人民幣的買賣,要符合一定的范圍和規定,通過中國銀行進行:
(1)外國商人通過其委托銀行向我國買賣人民幣,必須憑與我國企業簽訂的貿易合同辦理,并要用雙方約定的可兌換貨幣兌換人民幣,存入中國銀行開立的特別人民幣帳戶上,用以支付貿易貨款以及與貿易有關的運輸費、保險費、傭金等從屬費用;
(2)使用外匯人民幣計價結算,原則上僅限于雙邊貿易的結算,外匯人民幣帳戶余額不能向第三國劃拔轉讓;
(3)買賣外匯人民幣使用的貨幣,只能是雙方銀行約定的可兌換貨幣,原則上應是對方銀行所在國貨幣。如果人民幣對該國貨幣未訂匯率,或該國貨幣不能自由兌換,可使用當地銀行習慣使用的可自由兌換的第三國貨幣;
(4)外國銀行在中國銀行的外匯人民幣存款,可以隨時兌換成上述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匯出。